企业债主承销商信用最新评价结果揭晓,这27家券商获A类评价

   2023-10-15 界面新闻160

界面新闻记者 | 陈靖

10月13日,中国银行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2022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结果。

公告指出,按照过渡期企业债券监管工作安排,为持续规范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业务行为,中国证监会指导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分别开展2022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目前,两家单位已完成对90家证券公司和7家信用评级机构的信用评价工作。经报证监会,现予以公布。

评价结果显示,共27家公司获得A类评价,包括安信证券、财通证券、财信证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东吴证券、广发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泰君安、国元证券、海通证券、华安证券、华福证券、华泰联合、开源证券、民生证券、南京证券、五矿证券、西南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长城证券、浙商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中信证券。

此外,爱建证券、渤海证券等50家公司获得B类评价。诚通证券、东莞证券、东亚前海证券、高盛(中国)证券、国海证券、华宝证券、华林证券、联储证券、摩根士丹利证券、申港证券、世纪证券、英大证券、粤开证券获得C类评级。

 

2022年企业债券信用评级机构排名前三位为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和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近年来,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大幅增强。证券公司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中介机构职能,搭建企业与资金的桥梁,在企业债券承销方面发挥专业优势。

据了解,整体来看,本次受评主承销商、信用评级机构信用情况和勤勉尽责情况较好,但同时在评价中也发现,部分主承销商对存续企业债券本息兑付风险排查及偿付资金摸排不到位,在风险监测、信息披露等工作环节存在未能充分履职尽责的情况;部分信用评级机构风险预警能力有限,评级结果分布区分度不足。

评价结果对主承销商及信评机构后续企业债业务开展有何影响?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鼓励和支持评价结果优良的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积极参与企业债券工作,将在政策研究、品种创新、业务指导等方面提供更多机会和条件。鼓励债券发行人在遴选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的过程中,充分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发挥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作用。

对于存在失职失信、不专业行为的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将记入企业债券中介机构信用档案,并在年度信用评价的相关指标评分中予以体现。对于在企业债券尽职调查、申报发行、存续期管理等环节存在失信失职行为或多次不专业行为的,还将要求审核机构约谈相关责任机构,并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对于评价结果靠后的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省级发展改革部门配合做好加强日常监管,对其承销、评级的项目加大监管力度。  

有市场人士分析认为:“得分较高的主承销商有望获得更好的资源对接,承销能力与承销质量得到提升。而评价结果较低的机构,其承销项目监管力度或进一步加大,以保障承销质量水平。”

上半年债券成效方面,按照Wind口径统计券商(不含地方债)总承销金额,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国泰君安位列三甲,承销金额分别为5,627.6亿元、4,879.4亿元和 3,361.2亿元。

中金公司、华泰证券、平安证券、海通证券、招商证券、申万宏源、国信证券分列第四至第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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